| 用女友的名字买了婚房,快要结婚时却分手了:女友不要房子,但婚房仍保留她的名字。现女友知道后,说啥也不愿意。
王利今年35岁,很早就创办了一家小型电脑公司,业务一直不错,还有了一些积蓄。他和女朋友田田感情一直很稳定,可田田一直对他信心不足;为了表明决心,他用田田的名字,一次性付款买了套100平米的房子。
买房不到一年,两人最终还是分手了。田田说,买房她没出钱,她也不会要房子,但要房子的名字永远是她的,让王利要永远记得她。就这样,房主是田田,王利也没有办法更改房产权,也没办法卖掉房子。
2005年,他交了第二个女朋友清清,两人很快商量结婚。可是,当清清无意中知道房子的名字是他前女友的,却死活都不愿意搬过去住,两人的婚事也就一直拖着。
昨日,痛苦不已的王利找到汉阳区二桥街司法所咨询,司法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王利只有再找前女友协商更改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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