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儿庄一男子用假结婚证糊弄媳妇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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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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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儿庄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及“家庭财产”纠纷案。 据了解,1996年,李雪与刘永(均为化名)经人介绍后认识,相处一年以后,俩人按当地风俗正式举行了婚礼。婚后几年间,李雪发现丈夫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过往甚密,劝阻无效后,俩人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不断激化,最后发展到长期分居。李雪据此向法院提出解除和刘永的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家庭财产。 法庭在调查中发现,李雪的结婚证来源不具合法性。民政部门同时也出具证明,李雪和刘永从未在该处有过婚姻登记记录。法庭进一步深入调查得知:由于二人结婚时刘永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了证明其婚姻的合法性,刘永在新华书店买了两张结婚证书,并在外面找人盖了假的钢印。婚礼前夕,二人在刘永父亲的主持要求下分别在买来的结婚证上按了指印,算是正式结婚了。 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李雪对此信以为真,直至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才知道自己十几年的婚姻只不过是同居关系。而同居期间二人的房产明确由被告刘永的父亲出资购买,产权证持有人为刘永,李雪无权以合法妻子的名义和刘永共同分割同居期间二人共有的房屋产权。 考虑到原告李雪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独自生活所要面对的经济压力,办案人员深入细致地做被告人的工作,终于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婚生子由被告抚养;指定期限内,刘永一次性给付李雪1.8万元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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