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频道南京12月28日电(记者 王骏勇)请人帮忙办婚宴,前来帮忙的邻居酒后不慎掉入热水锅中烫伤,事主被判赔偿。江苏省邳州市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事主于某承担原告各项损失的60%部分,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
2007年11月的一天,邳州市某镇居民于某夫妇给儿子办婚宴,邀请邻居余某前来帮忙洗碗。中午吃饭时,余某喝了些酒,后来不小心掉进了备用洗碗的热水锅里烫伤,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余某将于某夫妇及其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余某是在于某夫妇给儿子办婚宴时从事帮工活动而受到人身损害的,因此于某夫妇及其子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鉴于余某系中午饮酒后跌入热锅的,自己也应承担40%责任,遂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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