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婚青年人都憧憬着美好、幸福的未来,渴望寻找一位情投意和、心心相印的终生伴侣,共享家庭生活的天伦之乐。怎样才能使心愿得以实现,下面从医学和优生学的角度谈谈选择配偶的科学。有如下4种不能相互婚配的人。

1、近亲不能结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来限制近亲结婚,可见近亲结婚的后果是严重的。我国在战国时期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之说,在国外也都有这方面的规定,有些国家甚至规定表亲通婚有罪。
近亲,不能通婚的近亲,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垂直血缘关系的,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舅、姨、姑、伯、叔等。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就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 祖父母 |
|
外祖父母 |
| 叔、伯、姑 |
父母 |
舅 姨 |
| 堂兄弟姐妹 |
自己 |
表兄弟姐妹 |
| 堂兄弟姐妹之子女 |
子女 |
表兄弟姐妹之子女 |
| 堂兄弟姐妹之孙子女 |
孙子女 |
表兄弟姐妹孙之子女 |
亲上加亲好不好,这要做具体分析。
亲上加亲,一般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有血缘关系的,一类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可以通婚,比如姐妹俩嫁给兄弟俩;妹妹嫁给姐夫的外甥侄子;弟弟与嫂子的娘家亲戚成婚,他们虽然也是亲戚,但并无血缘关系,就可以通婚。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无论多少代都不能结婚,比如祖父母与孙子女、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曾外祖父母与曾外孙子女,都不可以通婚。
通常人们认为,两个兄弟的子女之间即堂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视为血缘忌讳,而认为一个兄弟的子女与其姐妹的子女通婚,或者两个姐妹之间的子女通婚,即北方人讲的“姑做婆”,“姨做婆”是允许的,这也是错误的。因为他们之间的血缘很近,没有超出三代,属于近亲不可以婚配。
近亲为什么不能结婚?
这是从优生学的角度,从有利于后代的健康考虑的。近亲结婚与遗传病的发生、延续有密切关系。谁的孩子像谁,说的是子代与亲代相似或雷同,这叫做遗传。遗传是由身体内的基因相同造成的。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所携带的相同基因比较多,有些遗传病,只有当父母都有共同的“致病基因”而且“相遇”时,后代才能发病。在一般的婚配关系中,这种“相遇”的机会很少。而近亲结婚的情况就不同了,这种相遇的机会明显增加,因为他们来自同一祖先,共同的基因比较多。父母和亲生子女之间,同胞兄弟姐妹之间有1/2的基因相同,祖孙之间,伯、叔、舅、姑、娘、姨与内外侄女、侄甥之间有1/4基因相同。堂兄弟姐妹、姑表、姨表兄弟姐妹之间有1/8基因是相同的;表叔、舅与侄女、甥女之间有1/16基因相同,其表堂兄妹之间有1/32基因相同。相同基因越多,致病基因相遇的机会就越多,那么遗传病发病率就越高。
据估计,在正常人身上每人都常有5-6种隐性遗传病基因。近亲婚配可以明显提高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
隐性遗传病和近亲结婚关系
| 病名 |
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 |
表兄弟结婚发病率为非近亲结婚的倍数 |
此病患者中表兄近亲结婚者所占百分比(%) |
| 非近亲结婚 |
表兄妹结婚 |
| 苯丙酮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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